织密法网 让巨腐小官无处藏身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一个村庄,村委会干部集体串通与镇领导上下勾结,侵吞征地补偿款432万,更离奇的是,在检察院调查期间,这些村官们依然不肯收手,贪婪至极。
众所周知,人们习惯于将反腐败的目光聚焦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聚集于位高权重的高官,而往往忽视了广大乡村基层,忽视了那些表面“权小位轻”的“村官”。其实,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征地拆迁如今已经是腐败、尤其是“小官巨腐”的重灾区。
为什么村官敢如此胆大,肆意妄为,笔者认为一是一些村干部权力过大、法治意识淡薄、群众缺少法律常识等原因,造成村官腐败问题高发。一些村官权力过度集中,村事务决定权往往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个别人或少数人身上,如此村干部专政极易形成腐败;二是在农村的熟人社会环境中,群众对腐败行为往往是心里面痛恨,但是碍于各种各样复杂的人情关系,得得罪人,也不愿意出头民告“官”失败后遭到打击报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腐败的态势。
习总书记曾指出,在严惩腐败上,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于这些相对于“老虎”的“苍蝇”,他们的危害在于直接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不良作风和滥用公权直接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从而直接损坏党和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对于“吃人不吐骨头”的腐败村官,地方政府机关就要痛下决心,敢于反腐,彻底铲除这些腐败分子,打击农村的黑恶势力,还农村一片晴朗的天空。
总而言之,“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村官不是国家正式干部,但却能代表国家执行相关政策,并和普通群众的利益直接相连。因此,农村干部监管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在农村法制观念淡薄、农民维权意识较差的情况下,村干部贪腐理应高度重视。
作者:文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