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责任,勿给“为官不为”找借口
令人担忧的是,制度问题已成少数干部惯用的挡箭牌,甚至“拿制度开涮”成为一些人所谓搞好团结的秘诀——说得义正辞严,谁都不痛不痒。其实,很多问题的症结本来很清楚,或因能力不足、创新不够,或因责任缺失、不敢担当,或因精神萎靡、不思进取。但一把原因引向制度,问题就说不清了,责任就道不明了,正所谓“具体变一般,责任全无关”。这种动辄归咎于制度的实质,乃是一种推卸责任、转移矛盾的伎俩,是私心作祟、怯于担责的表现。它帮才具平庸者遮盖了缺陷,替“为官不为”者找到了借口,甚至逃避了原本是个人的责任。若任由如此“太极手”风行,必然问题成堆、矛盾丛生。(11月18日 人民网)
有句话说的好:“权力越大,承担的责任相应也就越大。”干部的责任心是指对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是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是健全人格的基础,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的保障。 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新时代,只有具有责任心的干部,才能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对于老百姓的重要性,才能把实现群众的目标当成是自己的目标。
广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思想,要饮水思源,感恩人民的劳动和付出,把群众放在首位,把自己放在次位,在工作中实施多想一些报答和感恩,少一些忘本忘恩作威作福,要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访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另一反面,还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决不能消极观望、逃避责任,更不能贻误时机、激化矛盾。用刚性的制度保证问题躲不过去、绕不过去,促使广大干部勇敢地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决不能手心向上、矛盾上交。
要发挥责任心的催化作用,还要坚定理想信念。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和群众观点,把全部精力放到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突出问题上,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文/吴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