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是对领导干部党性与能力的考量
担当就是责任,一个领导干部好不好,很重要的一条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领导干部是党执政为民的骨干,肩上责任重大,担当义不容辞,有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新华网》,11月18日)
领导干部作为政府部门的“领头羊”,自身工作面貌、工作作风,在很大程度上将对其所在单位和地方形成影响和示范。可以说,领导干部遇事、做事能否敢于担当,不仅关系自身发展,更是关系政府部门工作面貌以及地方发展和百姓福祉。
然而,在现实中担当精神仍是个别领导干部所缺乏的,如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中的涉案领导童名谦,面对已闹得满城风雨的送钱拉票贿选事件仍充耳不闻,将自己束之自己所谓的“清廉”之地,不敢于担当,导致衡阳人大代表贿选案未能在萌芽阶段得到有效遏制和管控,由此给衡阳当地带来的发展乱象和负面影响不可不谓恶劣。究其根本,就是“童名谦”们缺乏担当意识,要不为官不为、乱为;要不纸上浮夸,用口号为自己树口碑,在导致整个地方官场陷入恶习歪风的同时,最终亦导致自身党性的迷失和能力的退化。
为此,领导干部是否敢于担当,就是对领导干部自身党性和能力的考量。一个好的领导干部就自身而言,就具备较强的担当意识,在其为官生涯中,更会主动加强自身党性锤炼和能力提升。而其中,党性锤炼是领导干部内在思想认识升华,能力提升是自身业务充电。为此,能不能有效加强党性锤炼和能力提升,将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思想远见和业务水平。结合我国正在推行的依法治国理念,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性自律和法律他律的双重监督下,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必将得到强化,政风环境更会得到进一步优化和规范。
(文/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