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清扫廉政环境防止苍蝇变老虎
深圳一“巨富村官”:收贿500万只是一般数目。基层官员直面百姓,所以与“老虎”的危害相比,“苍蝇”的社会危害性更为直接。对基层领导干部,应织密制度之笼,不使其因官小而游离于监督之外。不断刷新纪录的“小官巨贪”,起码警醒我们两点:一是反腐“永远在路上”;二是重典重拳之后,还要“广撒网”,让那些被权力监督所遗忘的角度,也晾晒在阳光之下。周伟思承认:“叶平东到我办公室跟我说给我500万元够不够,我说听说你卖了20多个亿吧,才给我500万肯定不够。他问我要多少,我说最少也得2000万,他马上答应了。”(搜狐新闻11月17日)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廉洁的从政环境的基础,腐败行为发生于权力和金钱、利益的交换,更发端于社会的整体环境。在大力开展反腐败的今天,我们不仅要严厉打击侵害国家、人民重大利益的大小老虎,更要及时清扫人民群众周边的环境,及时打掉影响廉洁环境的各种苍蝇、老鼠,让廉洁之风始终在人民周围。
腐败是全世界人民共同面对的敌人,是侵害全世界人民共同利益的硕鼠,需要全世界人民利用法治等文明成果和手段,坚决采取措施,进行打击。在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直坚持严厉打击各种腐败行为,严厉惩处各种腐败分子,维护了人民和国家的利益。解放后,中国政府开展了以“四清、三反”为主体的清扫农村、集体腐败行为为主体的活动,整肃了群众周边的环境,纯洁了党风、淳朴了民风。
腐败是依附于权力之上的毒瘤,是权力失去监督后产生的恶果,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在过去30多年里,党的中心工作全力聚焦到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上,很多权力失去应有的监督。一些直接和人民群众利益相关联的权力,如土地出让、财产变卖、资金管理,都缺乏强有力的监督,这些领域,腐败比较严重。特别是与普通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集体土地出让、集体财产变卖、集体资金管理,更是监管的盲区,出现了很多侵害人民利益的苍蝇式腐败。
苍蝇式腐败,就是产生在人民生活环境周边的腐败行为。这些苍蝇多发生在村组和乡镇办理人民切身利益的领域,他们根据权力大小,集体腐败。少则几根菜,多则几亿元,都能够侵害,让人民深感廉洁环境的恶劣。
打击苍蝇式腐败,需要国家重拳出击,采取坚定的查处行动。只有政府反腐败机构立场坚定,行动坚决,才能够增添人民群众的信心,才能够带动人民群众,共同打扫身边的苍蝇。在人民的坚决支持下,围绕在人民身边的腐败苍蝇,必将一个接着一个被举报,被查,国家基层的廉政环境也必将彻底改善。
(文/天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