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反腐力度,让“亚腐败”无处遁形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大肆行贿、索贿等腐败现象少了。但也有人发现,社会上的亚腐败却有蔓延之势。国际监察专员学会主席艾尔伍德曾这样界定亚腐败:在权力的廉洁状态和腐败状态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尚未达到触犯刑律的地步,但权力本身却处于并不那么干净的空间。(摘自人民网)
十八大后,我国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反腐工作力度之大、范围之广、程度之深都是前所未有,反腐工作已成为党内生活的新常态。但是随着反腐工作的推进,惩治腐败进入攻坚期,腐败行为更为隐蔽,逐步转向隐形腐败,也就是“亚腐败”。
“亚腐败”是目前流行于社会的一种隐性“病变”,以日常办事过程中的请客送礼、官员特权为典型表现形式,这种行为具有利己性、广泛性、普遍性、模糊性、过程的半公开性、查处的轻微性,因这些行为虽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但不构成刑事犯罪,处理上存在空白地带,导致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
“细微可不慎,堤溃自蚁穴”,亚腐败作为“非典型性腐败”,其介于罪与非罪之间,查处难度、危害程度不言而喻。要从制度层面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实现权力的运行原则、程序、结果全部公开,减少随意性,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从意识形态层面重点培植廉洁意识,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摆脱功利主义、物质主义对确立正确思想的羁绊。
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时调整反腐措施,防止衍生的新类型腐败行为成为法外之地,确保反腐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文:清风徐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