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靠”使“权力期权化”难以兑现
2004年,住在其中一个院子内的时任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落马”。10年后,隔壁院子的主人、曾与徐国健同期进入省委常委序列的老邻居——退休已8年的江苏省委原秘书长赵少麟,也步其后尘。(《新华网》,11月17日)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少退休或退居二线的官员被调查。仅副省级及以上高官便有倪发科、郭永祥、陈柏槐、阳宝华、徐才厚、周永康等人。由此我们要看到,如何防止官员退休后发挥余热,运用“权力期权化”继续谋利,是值得警惕的问题。
“权力期权化”,就是官员在与利益方“权钱交易”时暂不兑现,而是待到自己离职或退职后,到对方的企业或机构接受所谓的聘任,甚至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由于这种“权力期权化”时间跨度长、权钱交易极其隐蔽,加之有受对方“热情邀请”等作为幌子,极易逃避监管和打击,进而演变成了当前腐败问题的一种新动向。
破除“权力期权化”的笆篱,必须从提高反腐败能力上着手,认真落实“四靠”。一靠文化“疏”,从培养“荣辱”文化,破除“潜规则”文化,建设廉政文化三个方面加强疏导,使“权力期权化”难以立身。二靠制度“导”,要规范政府管理制度,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工资制度,使“权力期权化”难以施行。三靠监督“防”,权力的“期权化”现象,实质上反映出对干部在职时的监督出了问题,解决好对权力的长期监督问题,期权腐败就能有效突破,使“权力期权化”难以遁形。四靠严法“治”,治理期权腐败是一种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要尽量法律化、细则化、透明化,同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在反腐败工作中引入“期权”观念,延长职务犯罪的追溯力,对腐败分子不论离开原岗位有多长时间,都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使“权力期权化”难以兑现。(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