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任务莫去打扰亡者的灵魂
广东一官员买尸体充抵火化任务。近期,高州市荷花镇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何某明涉嫌向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购买盗窃而来的尸体充抵火化任务数,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一事件引起了高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处理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并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高州荷花镇分管殡改工作的镇党委委员黄国志,因在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11月4日晚被停职检查。(凤凰资讯11月5日)
官员,买尸体,抵任务。这样的词句,让人听起来毛骨悚然,也更让人疑惑。对一般人来说,对于尸体,肯定是避而远之,除非是亲人朋友。但是官员就是强悍,居然买卖尸体起来,什么事情不干,居然干起这份子荒唐的勾当。读完才明白,原来有十分荒唐的任务,才会逼迫这些可怜的官员,干起了伤风败俗见不得人的买尸体的荒唐事情,用于抵那些十分荒唐的任务。但是结局却是悲剧,这些官员不但丢了饭碗,还失去自由。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在这种奇闻异事背后,是一些地方官员违法行政。这些责任部门的官员,不想着怎样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却想着这样绕开法律,用歪点子来完成任务。
殡葬改革,本是一件移风易俗的好事,是国家长远发展的需要。周恩来总理就提倡火葬,自己在遗嘱中就要求火葬,骨灰洒向自己深深热爱的祖国大好河山。同时,现在国家领导人,按照规定,去世后,都进行了火葬。人民群众接受火葬,也是文明向前推进的象征。
国家在殡葬改革中,推进的是逐步实施的方式。国务院在《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这就让地方政府在有条件的地方,划定区域,逐步推行。同时为了保障条例实施,还规定对违反火葬规定的行为,民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这就理清了,殡葬改革主管单位是民政部门,但是地方乡镇政府的职员,本不属于民政执法部门,却为完成荒唐的任务埋单。这说明,一些部门的领导,用任务代替工作,用对工作人员的处罚代替自己应该履行的执法管理责任,存在严重的违法行政和懒政行为。按照相关执法规定,对拒不执行行政执法的,应当由执法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土葬行为的,民政部门就应该履行职责,尽到纠正责任,更应该对非法行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做到依法行政。
违法行政,下达荒唐的火化指标,让盗尸等违法行为有了买主,不但打扰了逝者的灵魂,伤害了家属的感情,也让一些官员付出惨痛的代价,更让国家的法治受到严重的亵渎。
(文/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