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时代的要求
要坚持法治引领,严格司法程序,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实现维护人民权益与维护社会秩序相统一。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政法工作合力。(2014年11月7日,《人民网》)
百姓因为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而将其投诉至相关部门甚至将其告上法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现代法治社会运行的一种常态,应该说有其积极进步意义。但是,倘若这样一种“被告”的事实“大幅增长”,并一再发生在一些政府部门身上的话,内中缘由就不能不令人关注。
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努力,各级政府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政府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步伐加快,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过去常见的那种政府部门“红头文件”动辄对抗政策法规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见;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既保证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也推动了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所提高。然而,与现代行政管理的发展相比,以依法行政的要求来看,以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来考量,少数地方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素质还很难令人满意。这是导致这些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常常陷于“诉讼”之累的根本原因。
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彻底解决政府管理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坚决清除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的现象。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更应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真正把依法行政这几个字落到实处。(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