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选人用人 杜绝“买官卖官”行为
一些地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着“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巡视发现,有8个地方干部任用存在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有5个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2014年11月6日,《新京报》)
“拉票贿选”是一种不法行为,指为了在选举中达到个人目的,在选举之前对投票人行贿。是典型的跑官要官的行为,影响严重,危害很大。拉票是种不正之风,要防止这类行为的泛滥,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和杜绝拉票行为,让拉票者无可乘之机。
防止贿选就必须科学决策,端正用人导向,树立良好的用人风气,为各类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但是在客观现实中,由于受名利观念的影响,个别政治素质不高的人心浮气躁、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重地干扰和影响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歪风邪风在人民群众中影响极坏。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警钟长呜,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对于“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者,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姑息纵容。
“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作为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乱纪行为。必须加强教育,树“正气”抑“邪气”。教育每一个党员干部,要有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崇高的品格,用正气压邪气。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传递人,培养和塑造一支靠得住、有本事的干部队伍是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党的事业千古不息、后继有人的必然要求。
每一个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在组织的关怀培养和个人积极不懈的奋斗中实现个人的“晋升”,用政绩、用品质、用人格赢得群众和组织的认可,决不能靠拉关系、搞人身依附。(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