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不能有丝毫松懈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临近结束。但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的收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们探索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牵引作用。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同时,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党法同国法的关系进行了新阐释,肯定了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显示出以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回眸以“反四风”、改作风为主线、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的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成为顺大势、得人心、见实效的突出亮点,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践行从严治党8点要求也应遵循和恪守求真务实、立行立改的基本原则。
治国先治党,依法治党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不必可少的前提。实现依法治党,既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更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这是因为,法律法规是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所有公民的行为准则,而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党的奋斗目标和所肩负的使命,决定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还必须接受比普通人更严格的约束。党法不能超出国法之上,但党法必须比国法更为严格和详细。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才能让全社会获得尊法、守法、用法的标杆,激发起对法治的信心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文/魔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