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
11月4日下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中央第五巡视组向浙江反馈巡视情况。至此,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情况已全部公布。“顶风违纪”“超职数配备干部”“带病提拔”“小官巨腐”等成为高频词,不少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被指存在官商利益链,“能人腐败”“一家两制”“苍蝇式腐败”等问题凸显。(人民日报 11月5日)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或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甚至违规插手商业活动、向企业输送利益……今年中央首轮巡视“整改清单”暴露出一系列官商勾结、以权谋私问题,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敲响了警钟。官商勾结自古有之,至今仍是一大顽疾。细数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腐败案件,当事人相当一部分也都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这些“书记”“市长”“董事长”“总经理”手握大权,不法商人则趋之若鹜,想方设法以利相诱。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也没有根本转变,官员手中的资源配置权、项目审批权等确实能给商人“办事”。而这些权力一旦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也就为一些希望“走捷径”的商人打开了“方便之门”。
对领导干部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是产生问题的根源,必须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才能根治这一顽疾。要根治官商勾结顽疾,除了采取上述治标的办法外,关键还是要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权力的有效制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把权力关进 笼子 里。”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建议,用制度管权、管钱,念好约束权力的“紧箍咒”,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形成“不能腐”“不愿腐”的机制。反腐败既要高举高打、动真碰硬,又要标本兼治,机关企业并重,不但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紧箍咒”越念越紧,而且要严肃查办国有企业腐败和跨国公司“洋贿”,对商业贿赂和官商勾结等现象形成强大震慑。(文/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