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诉讼权,让“民告官”动起来
"民告官"信访案年超400万件。最高法:这很不正常。京华时报讯 俗称“民告官法”的行政诉讼法日前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昨天,对于未来实施当中可能出现的局面,部分专家和主管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最高法相关负责人透露,现在我国每年涉及行政争议的信访案件达到400万-600万件,大大超过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的数量,“这很不正常”。(人民网11月5日)
伟大的哲学家韩非子讲过: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说明,古代人都明白,严格守法的国家,必将强盛。
中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就坚持推行法制。在1984年重新修订了宪法后,经过30多年的努力,相继制定了300多部法律,上万部法规、规章和法律标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由于法律制度在不断完善修订中,30多年来,法制在完善,法治却没有取得满意的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没有真正完善,特别是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情况还比较普遍。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制性规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比较严重,就是让社会失去了公平、正义,特别是让很多弱者面对强者甚至是强势集团的时候,失去法律保护,不但让弱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更让法律的失去应有的威严。
党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在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充分说明,党中央认识到,法律的实施,是我们法治中的薄弱环节,加强依法治国,肯定是以严格法治,从严实施法律为主要方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实施中,依法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司法诉讼权利,是法律实施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从高院统计的信访民告官案件每年400多万件,而诉讼案件很少来看,公民的诉讼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公民无法通过诉讼渠道去民告官,这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失去了现实意识。
放松立案审查,畅通民告官渠道,更多上访民告官的案件,就会通过司法诉讼渠道,得到法律的判决。有了更好的司法诉讼渠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人民在选择的时候,就不会选择无奈的漫漫上访路,更不会成为缠访户等老上访户了。法律调节人民利益和矛盾的作用就能够凸显。
依法治国,让人民的合法权利,在法治环境下,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这是国家正常秩序的需要,更是国家强大和祖国未来发展的需要。法治精神,必将成为中国人民的基本理念。(文/美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