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诚信是公务员应守的规则
8年时间,8个岗位,横跨两省5地,且多个岗位任职不满一年,一名副科级乡镇干部就变身为正处级团市委书记,还戴上了省政协委员的光环。(《新华网》,11月5日)
近几年,少数干部为达个人目的在档案上弄虚作假,改学历、改履历、改年龄等现象屡有发生。这是明显的失信行为,严重的会让群众对我党的诚信产生极不信任。因此,要对干部失信行为惩处方式、惩处范围等直接明文规定,纳入到行为准则之中,一旦有干部触犯规章制度,才能真正的有章可循、有法必依,这才是真正的正风肃纪。
在社会生活,人人都应该讲诚信,公务员更不能例外。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讲诚信是公务员“良好品形”的条件之一。我们党要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那么就必须对公务员提出更高的要求。诚信对于我们每一个公民来说,都是要守的“规则”,公务员“讲诚信”就更理所应当的了。
当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积极推进。应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以法制为基础、全社会共同参与,让诚实守信成为党员干部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