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要以“零”容忍态度对之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新华网》,11月7日)
目前,随着国家“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政策的出台,在“打虎拍蝇”工作上力度明显大了,起到了敲山震虎,杀鸡儆猴的作用,整个社会环境也在发生积极变化。而且无论从立案案件的数量,还是查出官员的级别,反腐都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
但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还需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将反腐败进行到底。从制度上严格管理,从审查上强化权、人、事的监督,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易腐”的机制,步步为营,层层推进。
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当前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继续加大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的力度,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惩治腐败的成果。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要让每一个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
总之,在反腐败工作中,应当将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而且,还应该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用法律、用严格的刑罚手段清理领导干部周围能够引起或者是诱使犯罪的环境。(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