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就可以肆意殴打警察?
6日下午,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政府官方微博@长乐未央 发布“关于网民反映北辰村党支部书记涉嫌违法问题的说明”的通报:6日上午,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决定暂停葛七宝北辰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向该村两委会宣布。6日下午,区人大在依法调查的基础上,加开第十六届第十九次常委会议,决定许可公安机关对葛七宝采取强制措施。(摘自华西新闻)
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村支部书记不仅是村民致富的带头人,更应该是一个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标杆,给全体村民在各方面都带个好头!而西安市未央区北辰村党支部书记猖狂殴打警察,这件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作为人民代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按理在民警执法的过程中,认真配合。然而,他却暴力抗法,不但带了10多人把警察打伤,而且指挥人把警察“全部给我扣到村委会去”,这样的做法着实让人惊讶。既然当选人大代表,作为村支部书记,在得到权力的同时,就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以比普通公民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带人殴打警察,干扰警方执法明显是违法行为,如此放肆,不仅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玷污了人大代表的“身份”。
笔者认为,在严查四风的当今,对于以权嚣张的小官更要严肃处理,无论是谁,若触犯法律,均将依法严肃处置,绝不姑息。(文/回忆鹭)